法治日报记者 赵红旗荣立通
法治日报通讯员 周航 丁珂
“现在充电既方便又透明,再不用冒险拉电线了。”9月8日,河南省中牟县广惠街一些老旧小区居民看着新安装的智能充电桩说。这是中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多个部门对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乱象治理取得的成效。
2024年夏,中牟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现象又有反弹。检察官走访了解到,群众因户外充电不便或电费过高等原因仍选择“飞线充电”,存在明显的消防安全隐患。
中牟县检察院深入调查发现荣立通,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普遍未分开标注电费和服务费,仅笼统显示每度电0.56元至1.5元;电动汽车充电桩虽分开标识,但电费从1.4元/度到2元/度不等,服务费0.3元/度到0.7元/度,价格差异悬殊,群众直呼“看不懂、算不清”。
带着“充电费到底由谁定、收多少才合理”的疑问,中牟县检察院向县电力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求证。根据相关规定,户外充电费需分别标注电费和服务费。河南省明确电动自行车充电电费执行居民用电标准(0.56元/度),电动汽车执行工商业分时电价(低谷0.37元/度至尖峰1.019元/度);服务费则属市场调节价,0.3元至0.7元/度区间合理。
“调查结果显示,电费定价不透明、不规范,部分运营商甚至超标准收取电费。解决民生难题,既要‘当下改’,更要‘长久立’。检察机关要通过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完善充电设施布局,让规范充电成为居民生活的‘新常态’。”中牟县检察院检察长薛国营说。2024年9月5日,检察机关针对“电费标识不清、价格偏高、收取混乱”等问题,以行政公益诉讼案立案后,形成《督促整治电动车充电站价格乱象调查终结报告》,梳理出“未分开标注电费与服务费”“电动汽车电费超工商业标准”等问题。
2024年9月9日,中牟县检察院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同时抄送县发改委、消防管理等相关部门。
针对县市场监管局“无明确电价依据难作为”的症结,中牟县检察院经与县发改委沟通交流,于2024年9月20日联合制定《中牟县规范电动车户外充电收费行为工作方案》及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发改委、市场监管、消防等8部门职责,建立“排查—通报—整改—回头看”闭环机制。
2024年10月初,中牟县发改委召开价格听证会,结合居民用电、工商业分时电价标准,正式统一电动车户外充电电价。随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逐一梳理辖区充电设备数量及收费标准建立问题台账。县市场监管、房管、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逐一对接物业管理公司和运营商,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明码标价、分开显示电费与服务费”。
针对老旧小区充电设施不足的“老大难”问题,县联席会议创新解决方案:由县自然规划局统计需扩建、改建充电设施的小区,交由县电力部门同步安装设施,确保“建设与整改”一步到位。
经过近一年的整治,中牟县电动车充电市场焕然一新:89个老旧小区完成收费标准整改,充电设备均张贴“电费+服务费”明细标识。电动汽车充电均价从1.4元/度降至0.8元/度(含服务费),电动自行车充电价格稳定在0.56元/度至1.2元/度(含服务费),“飞线充电”投诉量同比下降92%,消防安全隐患从源头上消除。
“‘飞线充电’屡禁不止就是因为没有电动车户外充电统一电价可参考,导致市场监管部门不能监督纠正,检察机关在充分调研后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积极推进本辖区统一电价制定并与县发改委形成监督合力,督促县市场监管、房管、消防等部门联合执法,彻底堵塞监督漏洞荣立通,既维护了消防安全又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薛国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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