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讯 记者郭文青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金多多,弘扬社会正气,营造崇尚见义勇为、参与见义勇为的浓厚社会氛围,近日,云南省委政法委、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到昆明市公安局,对在休息日买菜途中遇到突发火情并勇敢救出两名儿童的民警余志勇予以奖励。
余志勇现已退休,是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原民警。
今年4月19日金多多,昆明市盘龙区万宏路云南省农垦集团职工宿舍突发火情。1名6岁男孩在家玩火引发火势蔓延,男孩与其10岁的姐姐逃至窗边呼救。刚买完菜走在回家路上的余志勇听见呼救声后,立即冲向事发地,顺着围墙爬上窗口,先后救出两名儿童。在确认儿童安全并等待消防员赶到后,他悄然离开现场。
余志勇在非工作时间的英勇救人行为,符合云南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的《关于规范对特定人员的特定行为进行表彰及奖励慰问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经事发地盘龙区函询、西山区确认、市区两级评审、线上线下公示及省级基金会审核把关等严格程序,其行为符合奖励规定,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给予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
“当天冲上去时金多多,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把被困的两个孩子救出来。这个举动,是源于40年身着警服的本能,更是烙印在骨子里的责任感。我相信,换了任何一位战友在场,都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去。”余志勇说,如今自己虽然脱下了心爱的警服,正式退休,但“警察”两个字,已经深深融入了他的血脉,今后,只要组织需要、人民需要,他依然会竭尽所能、发挥余热,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云南省委政法委、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指出,余志勇“火场救人”的英勇壮举,有效避免了严重的人员伤亡,生动诠释了路见不平敢出手的责任与担当,是共建平安法治云南的具体实践,也是弘扬社会正气、引领时代新风的鲜活教材,更彰显了无私无畏的刚烈血性和舍己救人的崇高品质。
《指导意见》明确将人民警察等特定义务人员在休息时间英勇出手救人的行为纳入见义勇为奖励慰问范畴,进一步厘清特定人员与特定行为边界。
昆明市公安局要求金多多,全市公安机关要以学习余志勇先进事迹为契机,着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公安铁军。学习余志勇临危不惧的英勇精神、心系群众的高尚情怀,让忠诚为民、勇于担当的公安精神代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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